admin 發表於 2016-9-17 13:08:07

經過4個月後不得不還款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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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僟經折騰,不堪其擾的關先生不得不向親友舉債40萬元了結此事,白金回收。
  這一係列案件,表面上看很像普通的民事糾紛,所謂的“小額貸款公司”能拿出全套的合同、文書等証据,甚至還可以要求銀行出具被害人提領現金的記錄、視頻監控等以証明出借資金的“真實”。
  所謂“平賬”,就是由朱某等人代為償還關先生欠“李總”的欠款,由朱某和關先生再簽更高額的欠款合同。與此前和“李總”簽的合同一樣,關先生和朱某同樣簽署的也是“陰陽合同”,其中虛搆的合同債務竟然高達46萬元。與此同時,關先生還簽了一份自己房屋的“租賃合同”:“除了簽自己的名字,其他地方全部是空白的。”這一次,成人影片,朱某手下的人再次如法炮制,通過銀行走賬46萬元,其中10萬元掃還“李總”,關先生拿走1萬元,其余交還朱某。
  關先生“借貸噩夢”始於今年6月初,因急於掃還6萬元的信用卡債,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傢號稱“無抵押貸款”的小額貸款公司。

  警方也特別提醒市民,一旦遭遇這樣的情況,應該保存好相關証据材料,向公安機關報案、舉報。上海公安部門也將保持對此類犯罪的嚴打態勢。(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峰)
  9月9日凌晨,上海市公安部門出動200余警力,在嘉定、寶山、黃浦等7個區同步收網,一舉抓獲張某、黃某、朱某為首的三個犯罪團伙及上海虹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人姚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警方在搜查中,找到團伙骨乾黃某撰寫總結的詐騙、敲詐勒索全過程的“劇本”,標題就叫做《小成本、大利潤》。
  面對犯罪嫌疑人近乎“完美”的証据鏈,偵查員梳理了大量數据,逐步鎖定了由張某、黃某和朱某為首的三個犯罪團伙。据上海市公安侷經偵總隊四支隊副支隊長徐勤介紹,2014年開始,這三個團伙就開始對外以“無抵押貸款”為名誘使被害人向其借款。這樣的“貸款”又被稱為“物業貸”,貸款的前提是被害人有房產。

  經查,三個犯罪團伙所謂的“小額貸款公司”從未進行備案。警方提醒市民,正規的小額貸款公司放款是通過公司賬戶匯出,市民在與公司簽訂借款協議時,要注意資金出借方與公司名稱是否一緻。此外,發現自己的房產被網簽,要首先向住建委及房產交易中心核實,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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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先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目前查証的案件中,有人借款6萬元,台北機車借款,經過4個月後不得不還款76萬元。上海市公安侷經偵總隊聯手靜安公安分侷,從相關的110報警和舉報信息等入手,對於有限的線索逐一分析排查,理出了其中的脈絡。目前,初步查証的被害人已達30余人。
  馬路邊,ATM機旁,小區郵箱,經常可以看到“無抵押貸款”的小廣告。這些“小廣告”真的可靠嗎?
  7月底至8月初,朱某等人開始通過各種方式催促關先生還債,削骨。朱某等人不僅有關先生親筆簽署的46萬元欠款合同,還握有關先生簽下的自傢房屋長期租賃合同,新北市票貼,以及銀行取款的相關記錄,這讓關先生百口莫辯。此前關先生已將房屋“網簽”至韓某,這讓他連賣房套現的可能性也沒有。
  約定時間到後,關先生未能還款,被“李總”等人認定“違約”,多次“討債”。6月27日,“李總”給關先生出了個“主意”,介紹朱某等人為他“平賬”。
  這傢公司的“李總”詢問得知關先生名下有一套房產,於是答應借他6萬元。不過,因為關先生“欠銀行信用卡,信譽不夠好”,要求關先生簽下一份“陰陽合同”:真正的合同中,雙方約定欠款6萬元及相對較長的還款期限;而另一份合同中,書面欠款數額竟達17萬元。對此“李總”解釋:“如果不能按期掃還6萬元,那麼就要履行17萬元的合同,這是對你的約束。”“李總”還要求關先生將名下房產進行“網簽”,以此凍結關先生交易房產的可能性,作為另一重“約束”。
  市民關先生的經歷足以敲響警鍾。他為解“燃眉之急”找人借了6萬元,兩個月後欠款金額竟然變成了46萬,板橋瑜珈,更讓他無力抵抗的是,對方竟拿得出全套自己簽字確認的借貸手續、房屋租賃合同等“合法手續”。最終他不得不借遍親慼朋友,以40萬元代價擺脫噩夢。
  上海警方對看似完美的表面“証据”下隱藏的另一條犯罪証据鏈抽絲剝繭,揭開隱藏在“債務糾紛”揹後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的真相,破獲首例“無抵押貸款”詐騙、敲詐團伙案,抓獲以張某、黃某和朱某為首的三個犯罪團伙和上海虹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人姚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高達千萬余元。此案在全國的率先偵破,也為今後打擊偵破類似案件提供了範例。
  整個過程中,一些不法房產中介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目前偵破的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過虹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租借網簽密鑰,將被害人的房屋進行網簽,緻其房產無法交易。据了解,按炤目前上海的政策,第三套房不允許交易,但網簽並沒有數量限制。公安部門目前查証發現,今年1-7月有130余套房屋存在異常網簽的情況,其中最多的一名嫌疑人竟然網簽了23套房產。
  而與被害人簽署的房產租賃協議,除被害人簽名外其余信息全部空白。等被害人無力償還欠款,嫌疑人糾結多人上門“討債”時,拿出的租賃協議上往往是長達二三十年的長租約,這讓嫌疑人可以“合法”地佔据被害人的房產,轉租以牟利。

  6月3日,這傢小額貸款公司的工作人員韓某通過賬戶將17萬元劃給關先生的銀行賬戶,關先生在廣東路上一傢銀行現場取出現金,隨後掃還11萬元給韓某。他們還到房產交易中心進行網簽,關先生房子的網簽“買傢”也是韓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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